2026-08-10 16:32:20
国家邮政局于7月30日对极兔速递有限公司处以7万元罚款,原因是该公司未能按规定履行安全保障的统一管理责任。今年以来,多家使用“极兔速递”商标及运单的加盟企业出现了事故隐患,并发生安全事故,品牌总部未能严格监督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监管链条自6月11日立案调查至行政处罚的进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及第五十一条进行追责。极兔(成立于2007年,上海邑商实业全资控股,法人吴蓉眉)作为加盟制快递的代表,再次被监管指出“总部管理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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