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6 11:42:39
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近期查处一起跨境企业税务违法案件。涉事深圳某跨境企业在2021年期间,通过法人及财务人员个人账户收取跨境货款,隐匿销售收入309.84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税务部门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67.99万元。因偷税金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相关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期,西藏、云南、重庆、贵州、四川五地税务部门联合通报多起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实施偷税的典型案例,进一步释放严监管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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