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4 17:20:02
印尼中小微企业部根据2026年第20号政府条例,对0.5%最终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新规明确,仅自然人纳税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合作社可继续享受0.5%的优惠税率,两合公司、商号和普通股份制有限公司等企业形式将不再适用该政策。与此同时,印尼政府进一步优化税收优惠措施。此前适用于年营收48亿印尼盾以内企业的0.5%优惠税率,其最长7年的适用期限已调整为长期有效;对于年营收低于5亿印尼盾的小微经营主体,则可直接享受所得税免征政策。为推动政策落实,印尼政府同步简化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程序,并与法务部合作降低企业设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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