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4 17:09:26
印尼中小微企业部发布《2026年第3号中小微企业部长条例》,明确规定电商平台若计划上调向微型及小型卖家收取的服务费,须至少提前90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卖家并取得同意,且在已签署的年度合作合同有效期内不得随意调整收费标准。条例同时要求平台与卖家必须签署印尼语书面协议,公开收费标准、算法机制以及可能影响经营的相关政策,仅允许收取入驻注册费、平台服务费以及卖家自愿选择的增值推广费用,不同意调费方案的卖家可通过“Sapa UMKM”平台申请政府协助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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