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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跨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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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自6月起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2026-05-11 10:14:38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57号公告,明确自2026年6月1日起,将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原2025年度相关公告同时废止。此次抽查检验覆盖两大类商品:进口商品包括婴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日用饰品、成人鞋靴、电子产品及低压电器等;出口商品包括婴童用品和低压电器。其中,婴童用品范围涵盖奶瓶奶嘴、儿童玩具、婴童服饰、婴儿车、文具及安全座椅等;低压电器指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以下的设备,如开关、插座、断路器及插头等连接器件。需特别注意的是,这类商品虽未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无需强制法定检验,但海关有权在口岸进行临时、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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