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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跨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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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跨境出口退货可跨关区办理,卖家成本显著下降

2026-04-03 17:34:54

自4月1日起,海关总署2026年第24号公告正式实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全面推行跨关区退货政策。卖家无需将退货商品送回原出口海关,可在就近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有效缓解退货难、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该政策结合2026—2027年退运免税优惠,实现通关与税费的双重减负,显著降低逆向物流成本,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从而助力跨境电商优化售后体验并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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