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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跨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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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11月1日起对第三国货件按商品条目加收2欧元处理费

2026-10-21 15:53:07

拉脱维亚国家税务局于10月21日发布通告,自11月1日起,欧盟针对来自第三国货件的新规正式落地实施,所有入境货件无论价值高低,均须按每个商品条目缴纳约2欧元的处理费。该规定适用于在欧盟以外网络商店及电商平台购买的商品,来源国涵盖中国、美国、英国、挪威、瑞士及其他第三国。计费方式按货件价值分为两档:- **货件价值不超过150欧元**:每个商品条目须依现行规定缴纳约3欧元固定关税,并在此基础上加收2欧元处理费,同时按现行规则加征增值税。以一票含三个不同商品条目、价值150欧元以内的货件为例,三个条目各需分别缴纳3欧元关税及2欧元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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