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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跨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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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免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覆盖四类监管代码

2026-10-20 10:18:19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16号公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凡通过1210、9610、9710、9810四个监管代码申报出口、因滞销或退货于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食品除外),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商品,须先补缴已退税款,方可申请上述免税待遇。该政策覆盖保税电商、跨境电商直购、B2B直接出口及出口海外仓四类通道,滞销与退货两类退运路径均适用。对于依托海外仓进行铺货的卖家而言,滞销商品退运回国的税负成本将得到有效压缩,退货处理与库存清退的整体成本测算逻辑也将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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