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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跨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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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出口冻品海鲜集装箱适载检验改为企业声明加海关抽查

2026-09-10 17:16:45

海关总署2026年第136号公告将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适载检验模式,由"企业预检+海关抽检"调整为"企业合规保证+海关审核抽查"。自10月1日起,承运人、装箱单位或代理须在装运前通过单一窗口上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海关对声明进行审核并开展风险抽查,结果有效期为21天。出口申报时系统将自动校验,未通过则直接退单。在检验要求方面,冷藏箱须核查隔热、风道、通电制冷及达标温度情况;罐箱还需核实上一批次是否装载有毒有害物质。企业需自行确保集装箱清洁、干燥、无异味、无虫鼠、密封固定及制冷合格,若发生货损、退运或召回,将依据声明内容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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