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3 10:42:54
国家药监局与海关总署于2026年8月28日联合发布第84号公告,将甲氧依托咪酯(CAS 1567838-90-7,境内已上市含该成分制剂除外)、乐瑞托咪酯(CAS 2093287-60-4,同理除外)及索安非托(CAS 561069-23-6)三种物质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并配套公布相应海关商品编号。其中,甲氧依托咪酯与乐瑞托咪酯原料药归入29332900.31,制剂编号暂留空;索安非托原料药归入29242990.40,制剂归入30049090.49。公告明确,上述编号仅覆盖管制商品中的部分形态,实际进出口超出编号范围的须如实申报。新规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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